明清野史 作品
第33章 要命的判决书(第2页)
张焕英惶恐说道:“并未。可否不要判决书?我自幽燕省至此,实属不易,还望你通融一下。”“不可,此乃规定,我亦无他法,你回去拿来再言吧。”“若回去亦拿不到判决书当如何?”
“此非我所知,你自去想办法吧。”张焕英与她话不投机半句多,遂从屋内退出,又觅其他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不意他人亦要她取判决书,她别无他法,只得怅然离去。
她至车站购得归乡之票,当日正午即乘车而归。归家时,己至晚十点矣。叶学生见老伴归来,甚为讶异,惊道:“你怎,怎么如此快便回,回来了,事体办得如,如何了?”
“唉,休要再提,气死我也。”张焕英愤愤不平道。“怎,怎么回事?”“我至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树声之情况,接待我之工作人员问我有何证据,我便将周记者送来之报纸示之。
“其言此非证据,要看法院之判决书,我言法院未予我判决书,可否通融一下,其死活不应。“我以为其故意刁难我,又去与其他工作人员反映,不想他们亦问我要那判决书,我无法拿出,又无他法,只得归来了。”
叶学生听后不禁叹息,急切地问道:“那该如何是好?”“我亦不知,明日我去询问赵律师吧。”次日上午,张焕英来到赵树亭的律师事务所,将此次进京上访的情况告知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