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野史 作品

第33章 要命的判决书

工作人员听她说完,面无表情地问道:“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有。首发免费看书搜:肯阅读 ”张焕英答道,从容不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中原商报》递给她说:“你看,这事儿报纸上都登出来了。” 工作人员翻了翻,说道:“大姐,这个不是证据。”张焕英一听,眉头微皱:“那什么才是证据?”“比如法院的判决书。”“他们没有把判决书给我。”“那总给律师了吧?”

“律师是法院给请的,我都没有见过他。”“他没有转交给你吗?”“没有,我儿子被枪毙了他们都没有告诉我。”“要把判决书拿来,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

“报纸上都登出来了,这还能有假吗?”“报纸不能作为证据。”不管张焕英怎么说,工作人员就是坚持要看判决书,张焕英又拿不出来,双方僵持了半天,她只好一脸落寞地离去。

费了这么大的劲儿才来到这里,难道这次要白跑一趟吗?她不甘心,决定明天再来试试。第二天上午,她又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门口的警察看见她,疑惑地问道:“你怎么又来了?”张焕英说:“昨天事情没有办完,只好又来跑一趟。”警察倒也没有疑心,放她进去了。

张焕英暗自思忖昨日那人颇为执拗,欲另寻他人反映情况,至办公室门前,见昨日那工作人员端坐于位,室内仅她一人,心中不禁暗暗叫苦。见她复来,那工作人员面上闪过一丝不悦,口气生硬问道:“判决书可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