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诞钻牛角尖

    没人反对,于是火柴马龙更加生气了,他轻拍着诞的脑袋质问,“不是你想尽快把事情解决的?”

    “为什么没有反对我?”

    “你是我的朋友。”诞非常迷茫。

    “朋友的要求是一定要完成的。”

    火柴马龙恨的牙痒痒,这个时候蝙蝠侠说的话就不是“圣旨”了。

    这小鬼对“朋友”的定义也太潦草了吧!

    且不说自己和他才认识不到半天,这就成朋友了?这朋友卡也太好拿到了!

    就说一个星期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光辉大道1109号蘑菇爆发案……

    但是火柴马龙能理解诞的想法。

    诞是一个离不开人的人。

    他的行动并不是由他本人驱动的。

    他的“偶像”蝙蝠侠告诉他,应该做A事。

    他就去做了。

    (假设诞知道蝙蝠侠想要他做的是有利于他。不然真的像个傻瓜。)

    没人交代他B事,他就一直做A。

    若是有个朋友想要做些别的,C事,恰好与A冲突,比如火柴马龙想要发挥侦探精神,诞就会将A事延后,优先完成C事。再继续完成A事。

    有人会觉得这是线性思维,比如阿尔弗雷德。

    但是火柴马龙觉得不是,这个孩子做的事情,没有一件发自他内心。

    毫无内驱力。

    像是被输入了指令的机器。

    ……

    克拉克不赞同的踢了火柴马龙一脚,他站起来说,“既然没人反对,那么我们现在就出发。”

    “走吧,我领路,别看我平时都坐在办公室里写稿子,但是每天下班我都会在大都会里逛逛,没几个人比我更熟悉这里了!”

    他自信满满,“我知道有条近路!现在过去刚好可以避开下班潮。”

    诞看着火柴马龙。

    对方被踢得一怔,墨镜后的眼睛瞪了克拉克一眼,脸上的胡子抽动几下。似乎要说什么脏话。

    诞与火柴马龙的墨镜四目相对。

    也许是考虑到诞是个孩子,他什么也没说。

    火柴马龙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终究没有说什么,默认克拉克领路,脸色凝重的跟着站了起来。

    克拉克是个记者,是一个优秀的记者。

    诞无比清楚的认识到这点。

    这不是在夸他。

    在大都会警局他就应该想到的。

    只有难缠的记者才会仅靠身份就让鲁格警长和盘托出。

    因为警长深知隐瞒是没有效果的。

    优秀的记者永远会知道他们想知道的。

    现在,轮到他成为克拉克·肯特的采访对象了。

    克拉克记者先是对他的脸发出一番赞美(中间被火柴马龙扔了一个拳头),又转而问起他在哥谭时没有被韦恩认亲之前的生活。

    诞如实说出,他和怀恩生活在一起,准确的说,是怀恩将房子借给他。

    二楼独栋小房子。临街。视野宽阔。

    可见怀恩是好人。

    “但是据我了解,怀恩经常会给你引荐一些有特殊需求的女性,你不需要去进行心理梳理吗?”

    “小孩子总会觉得这是件很酷的事情,但是它对于身心成长都没有半点好处。”

    诞想起那个手势,一只手五指捏拢又松开,她们会叫“小鸡仔怀恩”。

    起码在那一刻,怀恩和那些女性,都是快乐的。

    诞摇摇头,他已经做了最正确的事情。

    火柴马龙突然抓起一个黄衫路人的手,他手上还有一个小包,相当精致,很明显不属于男性。

    “再让我看到你偷东西,把你的手拧断!”火柴马龙恶狠狠的说。

    这番动静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包括小包的失主。

    那个姑娘对着火柴马龙再三感谢。

    火柴马龙硬着一张脸,只是干巴巴的说,“下次注意点。”酷的不像是个能三两句把吉娜逗弄开心的家伙。

    克拉克凑到诞身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笃定地说,“看,他在生你的气呢。”

    “你要是真的拿他当朋友,就应该知道,朋友之间是相互鼓励而不是制造垃圾情绪的。”

    这话说的很不讲理,但是对付诞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