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裕 作品

第395章 恶不分年龄,越年幼,恶越纯粹(第2页)

    “陛下明鉴,若是幼童故意点火呢?

    幼童心性蒙昧,并不知晓其危险,又喜欢玩火玩水,一不小心就可能点着东西,此类该如何处置?”

    “朕给与每一个幼童,大唐的一切权利。

    那么与之相对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恶不分大小,只看大人如何教导。

    若八岁以下幼童故意点火,以谅解为主。

    比如说点了自家的,父母家人谅解,可以不做惩戒,但必须严厉告诫。

    二次再犯,则以点火罪论处。

    若是点着了别家的,大人求取别家原谅承担损失,受损家庭出具书面谅解书,以上者执行!”

    李承乾太懂,恶是不分大小的。

    甚至越小,可能会恶得越彻底,越纯粹。

    长大了作恶,或有各种各样迫不得已,以及主观报复的想法。

    可小时候的恶,却是极为纯粹。

    这种恶人,要么是基因出了问题,要么就是教养出了问题。

    这种人,活下来也对社会无益,不如干脆去掉。

    “这,如此严厉处罚幼童,是否……”

    “朕明白你的意思,那就这样吧,以三岁为限!

    三岁以下,无论做出何等恶事,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由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岁以上八岁以下记录在案,给予第二次机会,大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岁以上,承担完全责任!

    刘爱卿,朕希望你明白,要保护幼童是对的,但保护的是那千千万万,遵纪守法且心地善良的幼童。

    而不是那些天性就恶,还不知悔改的幼童。

    你是否忘记了,朕说过的基因?

    有的人就是天生为恶者,此类不该继续传承下去。”

    百官也在默默的听着,听到李承乾又说起基因问题。

    若是真有此类,天生就极端恶的幼童,好像的确不该留下来。

    这要是他们自己家里,不说害了自己人,一不小心家族都得完蛋。

    留下这么一个不稳定因素,纯粹是自己没事找抽。

    幼童嘛,跟狗子也没区别,想要的时候,随时可以生一窝。

    除了少数个体原因子嗣不丰的,大多数只是不愿意生太多,否则简直是想生多少有多少。

    百官还真的不会为一个可能出现的恶幼童,来反对这种事情。

    “臣遵旨,只是在危害公共安全作用,核心是什么,哪些行为能够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刘德威茫然道。

    对于一个新的罪名,他的确是不太容易想得到,这并非是他个人比较蠢笨。

    “危害公共安全罪,顾名思义就是危害了公共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点火!

    比如,以前的长安城中,那些纵马狂奔的纨绔。

    他们是故意纵马狂奔,完全不顾及百姓的安全,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性,侵害公共安全,包括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只要危害公共安全成立,就是死刑,无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