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水的石头 作品

第10章 竭泽而渔赋(第2页)

清明那夜,杜宅突起大火。有人见杜老七在火中狂笑,怀中紧抱一坛鱼骨粉。风卷灰烬时,太湖忽然翻起鱼浪,死去的银鱼在月光下泛着森森白骨。

杜老七的“竭泽而渔赋”,恰似《吕氏春秋》所述“杀鸡取卵”——为啖一口蛋黄,不惜断绝生生之机。此术在《盐铁论》豪强垄断时埋过伏笔,在《金瓶梅》西门庆放债逼命时露过獠牙,然将其施于江湖,更显市井智慧之酷烈。

其术有三毒:

其一,生态灭绝。《孟子》云:“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杜老七反其道而行,将“不可胜食”变为“不得不食”——当湖中无鱼时,渔民便成网中之鱼。

其二,循环吸血。《齐民要术》载:“欲取蜂蜜,不可尽割。”杜老七却连蜂巢一并捣碎,先榨鱼血,再吸人髓。霉米换鱼、毒丸换命的把戏,比《聊斋》画皮更噬魂三分。

其三,信仰操弄。《礼记》道:“山林川谷,能出云为风雨,皆曰神。”杜老七假借龙王之名行鬼蜮之事,将敬畏自然之心化作恐惧之锁,正如《韩非子》所言“借鬼神以警众”。

然此术必遭三重天诛:

首诛,人怨沸腾。《尚书》曰:“天听自我民听。”当渔民沦为“人鱼”时,那些饿死的冤魂,终将在灰烬中化作复仇之火。

次诛,孽力回馈。《周易》云:“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霉米中的黄曲毒素、毒丸中的丹砂汞粉,早已渗入杜老七的五脏六腑——他抱着鱼骨粉狂笑时,实已成了人形毒瓮。

末诛,道法自然。《道德经》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太湖死而复生的鱼浪,正是天道对“竭泽”者的最终审判。那些白骨银鱼,恰似一杆秤——称得出金银重量,量不尽善恶因果。

真正的渔樵之道,当如《楚辞·渔父》所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而非杜老七之流的“水浊取血”。须知江湖不是砧板,众生并非鱼肉,那些在血泊中打滚的“聪明人”,终究要化作他人刀下的俎上腥。

画皮撕破记

“美人皮下藏枯骨,锦绣帐中蠕蛆虫。

撕破千张假面后,方见真金火里红。”

——且看胭脂铺老板娘如何将艳情话本,化作贞妇钱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