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水的石头 作品
第9章 抱薪救火论(第2页)
吴天佑的“抱薪救火论”,恰似《韩非子》所述“医者善吮人之血”——将伤口撕作财路,把灾祸奉为神佛。此术暗合《战国策》“引锥刺股”的狠绝,却将其化作焚城的野火,终成《盐铁论》所痛斥的“豪民之暴”。
其谋有三诡:
其一,饲灾为伥。《鬼谷子》云:“欲张反敛,欲取反与。”吴天佑深谙此道,先施小惠博名,再纵大灾取利。那些“善贷”正如《庄子》中的“骊龙颔珠”,看似救急,实为钓命的香饵。
其二,循环收割。《管子》曰:“民予则喜,夺则怒。”吴天佑却让百姓“自愿”被夺——火场废墟上签押的地契,恰似《红楼梦》中风月宝鉴,正面是生路,背面是死途。
其三,信仰操弄。《论衡》道:“世信祭祀,以为祭祀者必有福。”庙祝的避火符、高僧的法事,实为吴天佑的“护身符”。这种将神权与资本勾连的毒计,比《金瓶梅》中西门庆的权钱交易更阴毒三分。
然此术必遭三重天罚:
首罚,人怨滔天。《孟子》言:“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当百姓发现“善人”即纵火者时,那些灰烬中的冤魂,终将聚作燎原之火。
次罚,业火反噬。《抱朴子》载:“铜山西崩,洛钟东应。”吴天佑不会想到,他亲手播撒的火星,终将焚毁自家祠堂。丹砂之毒穿肠时,恰似万千火魂索命。
末罚,道统尽丧。《周易》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必有余殃。”当“善举”沦为劫掠的幌子,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石便成齑粉。那些地契残片上的血指印,正是世道人心的墓志铭。
真正的济世之道,当如《汉书》所述:“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而非吴天佑之流的“因福造祸”。那些在灰烬中狂舞的“聪明人”,终会明白:火可焚屋,难焚青史;灰能迷眼,不迷天道。
竭泽而渔赋
“清池本可年年获,偏要抽干见底捞。
莫笑渔人目光浅,金银满篓胜波涛。”
——且看渔市行头老杜,如何将活水变死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