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野史 作品

第39章 漫长的二审(第2页)

这个裁定意味着刘书金的上诉被驳回,一审判决得以维持。他被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还犯下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西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最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份沉甸甸的裁定,将被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而在这一切结束之后,王爱民决定前往看守所看望刘书金。当他走进那个狭小的会见室时,看到刘书金正戴着手铐坐在那里。见到自己的律师到来,刘书金微微抬起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复杂的情感。他缓缓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手中紧握着一瓶矿泉水,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递给了王爱民。

那瓶水似乎承载着刘书金内心深处无法言说的话语和渴望。或许,在那一刻,他希望通过这瓶水传递某种信息,或者寻求一丝慰藉。然而,现实的残酷却让人无法回避。无论怎样,法律的裁决己经作出,而刘书金也必须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带来的后果。

这是王爱民接受委托 8 年来拿到的第一笔律师费,这笔钱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