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野史 作品

第21章 旧案重提(第2页)

面对如此良好的局面,邓成月决心乘胜追击,鼓足干劲一次性查清所有案件事实,以便给刘书金定罪结案。根据刘书金的口供,这起尚未解决的案件发生于石门市,具体时间是 1994 年的夏季。

那时,他正在石门市西郊的一家工厂里务工,每逢下班时分,总能看到一名独居女子骑着自行车从工厂旁的玉米地畔驶过,这让他心生歹意。

忙碌一整天后终于迎来下班时刻,身心疲惫不堪的他拖着沉重步伐缓缓前行。突然间,一道熟悉身影映入眼帘——那个女人骑着自行车再次从那里经过!瞬间,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仿佛要将他整个人吞噬一般。

欲望如脱缰野马般难以控制,他失去理智般冲向那个女人,并强行将其拖拽至玉米地深处。在那片茂密枝叶掩盖下,他对其实施了残忍暴行。事后,为避免东窗事发、掩盖自身罪恶行径,他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以绝后患。

不久之后,邓成月押送着刘书金抵达石门市刘寨村准备辨认犯罪现场。考虑到安全问题,还特意邀请村里一名治保主任一同前往。时光荏苒,转眼间己过十年,但这一带似乎并未发生太多改变。

刘书金轻车熟路地带他们来到当年犯案之地——那片曾经见证过血腥与罪恶的玉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