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回家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李俊觉得,自己费尽心思打造的,和后世很接近的,犹如十八线小城的庄子,才是让他觉得最舒服的地方。
一千多里路走下来,才发现唐朝时代的平民百姓,过的有多悽惨。
自己认为的,族人们和后世平民百姓相差甚远,甚至是不如自己从小长大的孤儿院的生活,却是这个时代的平民百姓的天花板。
李俊这个在后世,遭尽白眼,尝尽人间疾苦的人,也觉得,这个时代的平民百姓,真的是太苦了。
从这一刻起,他对所谓的盛世,便不屑一顾。
对李二,也没有了好感。
李俊觉得,李二和杨广,没有多大的区别。
说白了就是打江山,坐金銮,睡女人,抢财宝。
屁的千古一帝,屁的盛世。
李俊来回三千多里,看到的就只有:
兴……
百姓苦,
亡……
百姓苦。
李俊觉得,既然老天爷让自己重活一世,就绝不跪着活。
如果不是自己前世,只是孤儿院里长大的一个小白脸,没有治理天下的能力。
这一次突厥人二十多万骑兵,都已经打到了长安城下,自己完全就可以借机把李二灭了。
族里的人,不是没有人劝他这么干,劝的人还不是一般的多。
李俊还是觉得,五姓七望各家,都有实力争夺天下,而没有任何一家这么干,这里面的处世之道,不是没有道理的。
没有千年的王朝,只有千年的世家。
李俊觉得没有必要,他也不想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天下,再一次的烽烟四起。
来到了唐朝十几年,刚刚好是隋末,他看到了强大的隋朝,经历过乱世后,现在的人口,已经不足隋朝的十分之一。
自己现在的权势,并不比李二小多少。
如今的局势就是,自己完全有实力,把李二灭杀了。
而李二,现在只能祈祷自己,没有坐江山的想法。
李俊想想,这皇帝也挺没意思的。
做了皇帝后,有地震,旱灾,水灾,瘟疫,蝗灾什么的,就要头疼。
做皇帝后,成天还一大群人盯着。这个不能干,那个也不行。不听劝,人家还要撞死在你面前。
你还不能拿人家怎么样,毕竟这些人劝谏,也是为了你的江山好不是?
而自己现在的日子,真的是神仙一样的,干嘛要做皇帝这个,随时都可能掉脑袋的职业?
李俊觉得,封建王朝的皇帝,可能真的不如后世的有钱人舒服。
当然了,权利迷人眼,也让人沉醉。
尤其是天下至尊,那个想杀谁就杀谁的权利。
自古以来的中国男人,就没有任何一个能不想拥有后宫佳丽三千的。
问题是,现在的李俊,并不缺这样的权利。
甚至是,他还有杀掉皇帝的实力。
女人?
后宫三千?
好吧,李俊现在的地位,他的女人少了,族人们都不答应。。。
所以,李俊真的是不知道,好好的日子不过,干嘛要去争皇帝的位置?
李俊觉得自己还是清醒的,脑袋没有被驴踢了,也没有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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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礼平身”
李俊用变声期的公鸭嗓,对犹如风吹过麦浪一般行礼的人说完,便亲腻的和青衣,一左一右挽着崔氏的手,缓步向府里走。